本文是实数理论中确界原理的完整笔记,包含与戴德金连续性公理的等价性证明.

1. 有界集

$\exists E \subseteq \mathbb{R}$

  • 上界:不唯一,大于等于集合 $E$ 的最大值的任何数. $$ \exists L \in \mathbb{R}, \quad \text{s.t.} \forall x\in E, \quad x \leq L \iff E 有上界,L 为 E的一个上界。 $$
  • 下界同理. $$ \exists l \in \mathbb{R}, \quad \text{s.t.} \forall x\in E, \quad x \geq l \iff E 有下界,l 为 E的一个下界。 $$ $E$ 同时拥有上界和下界,称 $E$ 为有界集合: $$ \exists M \gt 0, \quad \text{s.t. } x\in E, \quad \left|x\right|\leq M \iff M \geq \text{max}\{\left| l\right|, \left| L\right|\} $$

2. 确界

2.1 定义

上下界是不唯一的,确界就是恰好包住集合的上下界,相当于集合的上下边界.

  • 上确界:上界中的最小值,或者称为上界集的最小元. 注意,上确界不一定存在于 $E$ 中; $\text{e.g. } [0,1) 有上确界 1$. 定义: $$ \begin{align*} &E \subseteq \mathbb{R}, \quad E \neq \varnothing \\ &M 满足 (i), (ii),则M是E的上确界:\\ &(i) M是E的一个上界 \iff \forall x \in E, x\leq M \\ &(ii) M 是 E 的最小上界 \iff \forall M' \lt M, \exists x \in E, x \gt M' \end{align*} $$
  • 下确界同理。

2.2 唯一性:

证明:

$$ M_1, M_2 为上确界,则 M_1 \geq M_2 且 M_2 \geq M_1 \iff M_1 = M_2 \iff M 是唯一的. $$

2.3 存在性

非空有上界的实数集必有上确界. (下确界同理) 证明:

补充 1: 戴德金连续性公理:实数没有缝隙,是连续的.(不等于稠密性,例如无理数集是稠密的,但其并不连续.)
可以表述为:把 $\mathbb{R}$ 分成两个非空集合 $A$, $B$,且 $A$ 中所有元素都小于 $B$ 中的,那么要么 $A$ 有最大值,要么 $B$ 有最小值,或者说分割点要么在 $A$ 中要么在 $B$ 中,即分割点也在实数里.

补充 2: 戴德金分割:记为 $(A, B)$ 是 $\mathbb{R}$ 的一个分割,表示给 $\mathbb{R}$ 切一刀分成 $A$, $B$,$A \cup B = \mathbb{R}$,其中 $A$ 中所有元素小于 $B$ 中的,刀口要么在 $A$ 要么在 $B$.
更为严谨的定义是:
对于任意实数 $r$,定义 $A = \{x \in \mathbb{R} | x \lt r \}$, $B = \{x\in\mathbb{R} | x \geq r \}$,那么 $(A, B)$ 就是 $\mathbb{R}$ 的一个分割,其中 $r$ 是分割点,这里$r \in B$.(其实也可以属于 $A$,总之在两个之中)

设 $E \subset \mathbb{R}$ 有上界 $M$,$E\neq \varnothing$. 设 $B$ 为 $E$ 的上界集, $\therefore B\neq \varnothing$
再令 $A = \mathbb{R} - B$ (也可以记为 $A = \mathbb{R} \backslash B$ 或 $A = \text{C}_\mathbb{R} B$),$\therefore A \neq \varnothing$ 且 $(A, B)$ 是 $\mathbb{R}$ 的一个分割。
由戴德金连续性公理知,$\exists 唯一的 r$,使得对任何的 $a \in A$ 和 $b \in B$,都有:

$$ a \leq r \leq b. \qquad (1) $$

下证 $r$ 为 $E$ 的上界. 若其不是上界,则 $\exists r_0 \in E$,使得 $r < r_0$, 于是有:

$$ r\lt \frac{r + r_0}{2} \lt r_0 \qquad (2) $$

由 $A = \mathbb{R} - B$ 的定义,$\dfrac{r + r_0}{2}$ 不是 $E$ 的上界(因为它比 $E$ 中的一个元素 $r_0$ 小),则 $\dfrac{r + r_0}{2} \in A$.
由 $(1)$ 有,$\dfrac{r + r_0}{2} \leq r$,与 $(2)$ 矛盾. 因此 $r$ 为 $E$ 上界,即有 $r \in B$. (因为 $B$ 是 $E$ 的上界集) 因为 $r \in B$,且由 $(1)$ 知 $\forall b \in B$,$\exists r \leq b$,所以 $r$ 为 $B$ 中的最小元,即 $r$ 为 $E$ 的上确界.

2.4 用确界存在性公理证明戴德金连续性公理

可以反过来把确界存在性定理当成公理,去证明戴德金连续性公理.

再次给出戴德金连续性公理的一种表述:对 $\mathbb{R}$ 的任意分割 $(A, B)$,分界点一定存在,而且它要么属于 $A$(作为最大值),要么属于 $B$(作为最小值).

为什么这个表述可以说明实数是连续的?因为无论你如何分割,分割点一定存在,且要么在左边,要么在右边,而不可能切到一个缝隙上(此时,分割点不属于 $A$,也不属于 $B$,因为它不存在于 $\mathbb{R}$).
比如分割有理数 $\mathbb{Q}$,分割点有可能落在是无理数上,此时分割点不属于 $A$,也不属于 $B$.
任何一个缝隙,它的本质特征是:如果你把数轴分成“小于它”和“大于它”的两部分,这两部分都摸不到它.

所以,证明这个公理,需要:

  1. 证明分界点存在且唯一 (-> 用确界找)
  2. 证明这个分界点一定被某一侧包含

证明:

设 $(A,B)$ 为 $\mathbb{R}$ 的任一分割,由存在性公理知 $A$ 上有上确界 $r$.按定义知于任何 $a\in A$,都有 $a\leq r$.
又按分割定义知于任何 $b\in B$,$b$ 都是 $A$ 的上界,从而 $r\leq b$.
[反证,证唯一性] 若还有$r_0\in \mathbb{R}$,$r_0\ne r$,使对任何 $a\in A$ 和 $b\in B$,都有 $a\leq r_0\leq b$.(注意,这个条件对 $r_0$ 的要求,跟对 $r$ 的要求没有任何区别.)由对称性,不妨设 $r \lt r_0$(大于的情况同理),于是

$$ r \lt \frac{r+r_0}{2} \lt r_0 $$

因为 $r$ 已经是 $A$ 的上确界了,而 $r<\dfrac{r+r_0}{2}$,因此 $\dfrac{r+r_0}{2}\in \mathbb{R}$ 不能属于 $A$;由反证假设, $\forall b\in B$,都有 $r_0\leq b$,而 $\dfrac{r+r_0}{2} < r_0$,因此 $\dfrac{r+r_0}{2}\in \mathbb{R}$ 也不能属于 $B$.
分割的定义告诉我们:$A\cup B=\mathbb{R}$,任何一个实数要么属于 $A$,要么属于 $B$. 矛盾,所以满足条件的分界点 $r$ 是唯一的.

那么第二条 “证明这个分界点一定被某一侧包含” 在哪?在 “ $a\leq r\leq b$”. 因为既然 $r$ 存在,且 $r$ 是实数,那么根据分割的定义,它必然要么在 $A$ 里,要么在 $B$ 里.

疑问:“根据分割的定义”不是循环论证吗?任何一个实数要么属于 $A$,要么属于 $B$ 不是基于实数的连续性吗?

然而:它根本不是一条性质,它只是一个命名规则. 分割的定义是一个“人为约定”,不是“自然真理”. 当写下“ $(A, B)$ 是 $\mathbb{R}$ 的一个分割”时,只是相当于做了一个二分的操作:“先把 $\mathbb{R}$ 里的所有数按照某种规则装进两个篮子里,其中一个篮子叫 $A$,另一个叫 $B$。约定:$\mathbb{R}$ 里的每一个数,都必须被装进其中一个篮子,不能漏掉.”

例如可以分割偶数集,做到一个元素要么在 $A$,要么在 $B$,与偶数集是否是连续的无关.

2.5 记号:

对于 $E$,

  • 上确界:$\text{sup}E$
  • 下确界:$\text{inf}E$